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38号),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提出13条针对性举措,着力提升民间投资效益。北京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近年来,北京市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北京市关于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规范实施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空间,加强要素保障。持续加强政企沟通对接,通过举办民营企业对接会、政策解读培训会等活动,搭建政府与企业间的常态化沟通桥梁,增强民间资本在京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连续8年面向社会公开推介优质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等。据统计,推介项目累计超1500个、总投资规模近2万亿元。
2026年上半年,北京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结构持续向优向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5.8%,其中制造业、信息软件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租赁商务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约1.5倍,民间投资已成为首都稳投资、激活力、促增长的关键增量。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从拓宽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环境、强化要素支撑、完善机制保障等方面提出20条政策举措,持续推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既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又突出北京特色,强化政策协同,力求在稳定市场预期、创新投融资模式、破除隐性壁垒、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的信心和获得感。
一、拓宽投资空间:多领域鼓励支持,破解“投什么”难题
本部分共9条,是整个政策分量最重的板块,着力解决民间资本“看得见门槛、看不清机会”问题,明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高精尖产业、科技攻关、绿色低碳、城市更新、中试平台、数字化转型、乡村发展九大投资赛道。
第一,重大基础设施领域明确专项论证要求,设置参与量化指引。对于上报国家审批(核准)以及北京市区两级审批(核准)的收费公路、市郊铁路、城市更新等领域项目,要求在可研或项目申请报告中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可达10%以上。该条措施不是简单鼓励,而是把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纳入项目前期决策论证,从项目源头避免民间资本被排除在外,释放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的强烈信号。针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停车、体育等公益性带经营收入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要严格落实民企参股、控股、独资要求;不采取特许经营的,项目牵头部门在确定实施主体环节要专篇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
第二,锚定首都高精尖与未来产业,给民营企业创新投资“真金白银”支持。政策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投向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空天技术,配套商业航天保险补贴、创新药械奖励、算力券等财政工具,完善未来产业风险分担机制。同时,提出推动产业链资源摸排、更新产业地图,强化应用场景供给,引导民营企业面向京津冀产业链开展跨区域布局,把民间投资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结合起来。
第三,打通科技攻关科研设施开放、中试转化关键堵点。一方面支持民营企业承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民营企业科研人员可申报有关人才计划;国家重大科研设施动态更新清单向民企开放,支持使用首都科技创新券采购研发检测服务。另一方面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痛点,提出在概念验证、中试环节,支持民营链主、科技领军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与中试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向民企开放中试能力,编制对外开放服务手册,补齐创新链条的成果转化短板。
第四,拓展绿色投资、城市更新、数字经济新场景,发展集体经济。绿色投资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绿色能源、绿色建筑、ESG服务,依托北京绿色交易所赋能民营绿色项目;城市更新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片区多元模式更新,公布政府资金支持清单,允许对手续不全但产权清晰项目依法补办手续,支持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数字化方面,培育民营数商龙头,提升民企“上云用数赋智”水平,推动数字化转型;集体经济方面,鼓励集体经济联合社会资本,发展租赁住房、乡村民宿、露营、研学、村咖、宠物经济等新业态,支持自主运营或聘请专业团队运营,激活农村集体资产价值。
二、优化投资环境:筑牢公平竞争基石,破除“玻璃门、旋转门”
本部分共4条,聚焦制度公平,回应民营企业长期关切的市场准入、特许经营、招投标、政府采购四大痛点,核心目标是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一是维护统一大市场,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提出推动清理废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政策,所有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负面清单之外行业领域业务,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
二是规范特许经营实施。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用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在方案、招标文件中合理设置民间资本参与条件,严格项目流程管控,避免形式上开放、实质上排斥民营主体。
三是整治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明确严禁强制民企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取消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业绩、资质门槛,直击招投标实践中常见的隐形障碍。
四是政府采购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明确刚性采购比例和首付款比例。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400万元以下工程,适宜中小企业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门槛的项目,适宜中小企业部分预留40%以上预算,小微企业占预留份额不低于70%。同时,强化资金支付保障,政府采购首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30%,面向中小企业首付款不低于50%,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
三、强化要素保障:资金、融资、土地、价格协同发力,缓解“钱从哪来、地从哪来”困境
本部分共5条,围绕民间投资最现实的要素痛点,构建多层次资金支持体系,兼顾股权、债权、担保、信贷、资本市场、土地、收益机制综合保障。
构建多元融资工具,破解资金难题。一是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市区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二是推动银行优化考核机制。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推广“供应链+担保”“场景金融+数字人民币”新模式,开发中长期担保产品;依托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中关村领航积分实现精准授信;创新农业设施、畜禽活体抵押,破解现代农业项目抵押物不足的难题。三是拓宽资本市场退出与直接融资通道。用好专班机制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REITs,支持民企发行科创债,依托北交所为民营企业上市、发债、并购重组提供专人精准对接,统筹PE/VC、产业基金、保险资金提供集成式资金服务。
土地供给与模式创新协同,持续提升投资收益水平。《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向民企推介力度,提供云踏勘;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多宗土地集中供应,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同时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允许依法探索跨项目捆绑、经营性资产注入等方式,提升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水平,解决部分具有公益属性民间投资项目收益不足难题。
四、完善机制保障:做好项目对接与监测调度,保障政策落地不走样
本部分共2条,解决“政策写在纸上,落不到项目上”问题。一方面优化重大项目推介,持续完善“定期推介+精准对接”,将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纳入“3个100”市重点工程,依托重点项目专班协调推进,支持申报纳入全国民间投资重点项目清单;常态化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协调解决落地堵点。另一方面强化市区两级联动,开展民间投资运行监测、重大项目调度,落实促投资真抓实干奖励,调动各区推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五、总结与展望
综合来看,本次20条措施形成完整闭环,前端扩大民间资本可投领域,中端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后端打通资金、土地、价格等要素供给,最后以项目对接、监测调度机制保障政策落地见效。《若干措施》既有“硬约束”,比如可研专项论证、政府采购预留比例、首付款比例要求;又有“硬工具”,包括算力券、保险补贴、领航积分、REITs、中试平台等支持,同时结合北京资源禀赋,突出高精尖产业、科技攻关、城市更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打通“准入—投资—建设—融资—退出”全链条。
《若干措施》释放出北京持续稳定民间投资预期的积极信号,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挥民间资本在城市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首都民间投资实现规模与质量双提升,助力构建投资新发展格局,支撑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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