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从2.24日开始,北京北咨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陆续推出《北咨说|京津冀协同发展系列专题》,述说十年来产业、交通、生态等重点领域的协同发展成效,研提未来落实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的相关建议,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特别提出,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已有十年,产业等重点领域协同成效显著,但破除行政壁垒、打通循环堵点仍未破局,需要进一步挖掘京津冀的市场潜力优势,谋划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改革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注入强大动力,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区域市场一体化的核心关注
一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原则之一就是“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机制,打通市场贸易的堵点断点,可以更好的提高市场效率。市场发挥资源集聚和规模优势,可以有效增加服务供给,提升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把握好区域性和统一性的关系。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通过集聚优质资源,集中财力、人力、物力,有效培育高质量的区域市场,打通区域间壁垒、联动发展,构建经济循环。
三是理解好五个“统一”之间的关系。统一大市场关键是抓好“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理解五统一,通过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动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让市场主体公平公正的获取市场资源,要素投入后,实现商品和消费服务高质量产出的目标。
二、京津冀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和问题
一是实施成效。人力和技术跨区域流动更加顺畅,京津冀实行职称评审结果互认,科技创新券在京津冀互通互认范围进一步拓展,签订《关于开展京津冀三地间技术交易数据共享的合作协议》,“十四五”以来,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超2800亿元,集中在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电子信息和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资本要素区域供给进一步增强,国家级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加快,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北交所与三地金融、经信部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服务基地,服务企业近万家次。大数据要素市场初步建立,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获批,助力打造以北京为创新核心、天津为综合支撑、河北做承接转化的大数据产业一体化格局。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发布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报告,三地签订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同事同标”。
二是掣肘难题。京津冀区域内各城市间的行政壁垒仍较明显,市场分割现象仍然存在,市场对要素资源的决定性配置和牵引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土地资源缺乏统筹集约利用,北京与天津、河北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产生的GDP比值分别从2015年的2.7、4.9倍增至2020年的3.2、7.1倍,三地土地产出效益状况和土地承载经济总量的能力落差有所扩大,河北土地利用集约程度较低。营商环境存在较大落差,北京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但京津冀地区吸引力与长三角、珠三角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津冀部分地区在政策透明度、企业授信额度、融资成本、高端人才招聘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制约了企业投资经营信心。
三、全面建设京津冀统一大市场相关建议
在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下,“五子联动”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京津冀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内生动力,加快促进京津冀区域要素市场化配置,破除阻碍市场分割、地域分割、部门分割的隐形壁垒。
一是强化三地市场机制的规则统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围绕权力事项、“双随机”抽查等重点事项,推动三地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制定,实施“一张清单”式管理模式,联合开展反垄断领域协同执法,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推行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整合三地的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共享资源,探索建立共享机制,打通税务、市场主体登记等相关数据,同时强化告知承诺审批和监管的衔接,推出一批告知承诺事项。
二是畅通资源要素市场流动通道。加快培育京津冀技术要素流动市场,持续扩大科技创新券在京津冀互通互认范围,增强创新券服务资源推介力度,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增强资本要素区域供给,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依托北交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共建服务基地、创新金融产品等市场合作模式,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立足于打造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依托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探索建设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助力打造以北京为创新核心、天津为综合支撑、河北做承接转化的大数据产业一体化格局,畅通京津冀区域数据大循环。
三是营造更优的京津冀营商环境。深化落实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合作“1+5”框架协议,健全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机制,协同优化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5个重点领域,营造区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京津冀一体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共享共用、高效协同”的京津冀协同化监管执法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税务、药品安全等跨区域监管协作。进一步拓展区域商事制度协同互认范围,推广通州区与北三县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的经验,强化京津冀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政策一致、流程统一,逐步增强跨区域产业企业证照办理的高效便捷性,为产业企业落地营造良好环境,全力服务支撑好产业链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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